吉水县2017年千亩圩堤填塘压浸应急除险工程答疑1
各潜在投标人:
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建造师证还须提供上岗证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县级及以上水利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日前将检查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在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开具的。
其他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人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证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其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临时建造师还须提供上岗证)。
2、 计划工期:暂定:2018年1月30日开工,2018年3月2日完工,共9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更改为计划工期:暂定:2018年1月30日开工,2018年3月30日完工,共60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单位:吉水县乌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