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库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库室改造工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简易程序招标。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工程名称: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库室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库室进行维修改造。
五、本工程总投资约:约35.5万元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含的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八、对投标企业和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4)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6)“四大员”的岗位证书;
(7)外省进赣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
九、评标办法:报价承诺法(投标人不需编制投标报价,以业主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程序如下:
1、由建设单位按报价承诺法招标的规定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0.925、0.930、0.935、0.940、0.945、0.950、0.955、0.960)乘以控制价确定中标价。
2、由建设单位再从参加投标的单位中通过电脑或摇号机当众公开随机抽取抽取1名为中标候选人,由监督小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再重新抽取。如参与投标单位不足三个则重新招标。
十、开标时间:2018年1月19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地址:青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十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96-8185702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8270968839
吉安市青原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 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