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吉市招字【2018】施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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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吉安市新庐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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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 |
吉安市滨江红光地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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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 |
吉安市滨江红光地块(井冈山大桥-赣江大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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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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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庐新经发字【2017】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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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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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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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14662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1466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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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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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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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游步道、骑行道、广场园路铺装、园林绿化、停车场沥青道路、木栈道、亲水平台、塑胶运动场、景观亭、景观钢棚、花架、挡土墙、室外电气照明、室外给排水、驳岸工程、景石、原有房屋改造、公厕、小品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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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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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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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投标人应持有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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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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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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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选择要求 |
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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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投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前五年内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不小于1.16亿元的公园或综合景观类项目业绩或占地面积不小于750亩的公园或综合景观类项目业绩。(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核准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中的2种或2种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必备。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业绩的原项目经理或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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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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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应有园林绿化施工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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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由项目负责人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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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以专业职称证书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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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岗位人员 |
投标企业拟派驻项目现场的其他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3人,其他专业为初级(含)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以专业职称证书和个人社保证明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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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埠进赣投标单位须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材料,在投标截止前按要求办理完毕进赣企业信息登记。 3、上述“法定代表人证书”更改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各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拟派驻项目现场的其他管理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本工程采用纸质招标,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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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郭发朝 |
联系电话 |
1817968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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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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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2月7 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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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8年1月16日 |
获取方式 |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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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1月16日 |
获取地址 |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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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