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井开招字(2017)18号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二期BOT项目已由井开经科字【2017】88号文批准建设。现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道、住仁山路交叉口
1.2建设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12个月的建设期)
1.3工程规模:污水 4.0 万 m3/d
1.4污水类型: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1.5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2、申请人要求:①本项目建设过程中,需要相应的施工资质,申请人如自身不具备的可承诺在中标后将需要相应施工资质的工作分包给项目业主认可的,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②若申请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则委托的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国家环境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和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并出具相应的委托协议。
2.3、业绩要求:申请人在国内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由申请人采用BOOT或BOT方式建设并由投标人参与运营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且污水处理量不小于4.0万m3/d,已建成并成功运营(以合同或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准)、达标排放(以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为准)】。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报名方式):
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6日—2017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法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2寸(含)以上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内容为法人手持法人承诺书的正面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备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九楼)报名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第一次资格预审时合格但未参与下一轮投标的单位无权购买本次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参与本次资格预审!
4、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投标资格送审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资格送审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上午09:30整,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格送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招标人联系人:吴弢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27966546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市建设局)二楼
电 话:0796-8390032 传 真:0796-8104080
联 系 人:梁先生 邮 编:343000
电子函件:jxzbja@126.com 网 址:http://www.jxbidding.com
7、本公告同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www.www.miosuo.com/)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