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溪镇村小改造工程中标公示
灌溪镇村小改造工程于2018年1月12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排序前三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1、 中标排序第一名:吉安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34432.51 元 建造师:伍国栋
三大员:施工员:康卫东 安全员:刘冬华 质检员:谢达
投标业绩(若有):/
2、中标排序第二名:江西全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34432.51 元 建造师:李其财
三大员:施工员:杨宏强 安全员:黄和玉 质检员:李本福
投标业绩(若有):/
3、中标排序第三名: 抚州市临川华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34432.51 元 建造师:王华英
三大员:施工员:晁林辉 安全员:熊建明 质检员:许乐婷
投标业绩(若有):/
预中标单位:吉安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8年 1月12日至2018年1月17日(三个工作日)
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七部委第十一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江西省住房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招标人应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异议受理联系人:泰和县灌溪镇中心小学 异议受理电话:13517961016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如有不服,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
投诉受理单位: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796-5326718。
招标人:泰和县灌溪镇中心小学
2018年 1月12日